新華社北京2月22日電(記者 王甘武)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要以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突出問題為突破口,維護人民群眾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持社會良好秩序,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穩定。這既是適應當前國內外形勢發展變化,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現實需要,亦是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長遠之策;是中央對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一項重要要求。
社會管理的基本任務包括協調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正、應對社會風險、保持社會穩定。這些任務既各不相同、各有側重,又相互聯絡、相互制約,呈現交織互動、有機統一的辯證關係。只有在全面認識、統籌兼顧中抓住重點環節,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才能解決好現實中的突出問題,有效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
社會管理中的突出問題,是社會主要矛盾的具體體現,是實際工作中不足方面的集中反映。之所以“突出”,是因為相比其他種種問題,它更能揭示現實矛盾的要害所在,更代表人民群眾的迫切願望。無論是社會管理體制機制方面有待完善,還是工作方式方法的不適應,抑或管理觀念滯後、服務意識不強,導致群眾對社會管理産生這樣那樣的不滿意,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和制約著政府轉變職能,成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障礙。
抓住突出問題,提升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必須堅持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工作上依靠群眾,把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社會管理,説到底是對人的管理和服務。通過各種渠道傾聽群眾呼聲,深入了解群眾所思所想,積極回應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是準確把握、有效解決社會管理中突出問題的重要前提。在社會管理中堅持以人為本,始終圍繞人的需求來做工作辦實事,面對各種矛盾和難題,就不愁找不到破解的辦法、根治的良方。
既然是突出問題,其産生和發展往往不是一朝一夕,而是多種因素長期積累、發展的結果,解決起來難度肯定不小。能否敢於直面、善於解決社會管理中的突出問題,是對管理者膽識、智慧和執行能力的綜合檢驗。只有在主觀上克服畏難情緒、直面難題,客觀上積極作為、善於作為,把群眾反映集中的問題難題當作改進工作的要求和動力,把解決社會管理中的突出問題作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突破口,才能不斷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促進社會和諧,為“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創造更加良好的社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