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2月28日電(記者林超)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獲悉,內蒙古在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的同時,原來用於草原生態保護建設的資金不會減少,而且還要繼續增加。
內蒙古農牧業廳廳長郭健表示,目前內蒙古實施補助獎勵機制的工作方案已經基本完成,內蒙古不會撤回本級對草原保護建設的財政投入,還將要在補獎機制資金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各盟市、旗縣政府以往用於草原生態保護建設的資金既不能減少,更不能撤回。“一分錢都不能少,而且隨著財政收入的提高,還要有所增加,這樣才能解決內蒙古草原的問題。”郭健説。
據郭健介紹,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是國家對內蒙古在草原保護建設方面取得成績的補助和獎勵,並不能取代原來內蒙古對草原生態保護建設的投入。“如果新政策和原來的政策有重復,那麼原來投入的資金將用於相關的配套設施建設。”郭健説。
2010年10月,我國決定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在“十二五”期間每年投入134億元對八個省區牧區進行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對內蒙古的補助每年約為4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