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中心城區一處新建的商品房小區(4月1日攝)。3月31日晚,長沙市政府辦公廳正式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穩定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價格的通知》,明確規定,2011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價格漲幅,必須低於全市年度地區生産總值(GDP)和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水平。 新華社記者 龍弘濤 攝
長沙市湘江沿岸林立的商品房(4月1日攝)。新華社記者 龍弘濤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