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國家力量對核設施進行強有力的監管時,核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證。否則,安全的風險將會增加。”4月20日在京舉辦的“內地和香港核電安全技術交流會”上,環保部核安全管理司司長劉華這樣表示。
他説,目前我國已經投運核電機組13台,28台在建,另有兩台機組已經獲得建造安全許可證,尚未開工建設。國家核安全局依法通過技術審評、技術驗證、行政許可、現場監督、執法、環境監測等手段,對許可證件持有者核安全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確保其承擔安全責任和依法進行與安全有關的活動。
據介紹,作為國家監管的基礎,我國擁有較為完備的核安全法規體系,包括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強制性標準、安全導則、技術參考文件等多方面。劉華表示,我國的核電站採取了一系列保證核安全的措施,包括:良好的設計,高質量建造,安全的運行,可靠的管理和核安全文化,防止出現偏離並及時糾正,必要的經驗反饋和糾正措施,應急計劃的演習和實施等。
在日本福島核事故發生後,中央立即組織對我國核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國家核安全局(環保部)也啟動了應急機制,及時收集分析事故信息,對事故狀態進行跟蹤研判,並啟動全國省會城市和地級市的輻射環境監測網絡,密切監視福島事故放射性物質釋放後的擴散情況和對我國的影響。同時,開展核設施的全面核安全檢查。
“內地和香港核電安全技術交流會”是在日本福島核電事故發生後的背景下召開的,有助於香港對內地核電安全監管體系、法規標準體系和核與輻射安全信息公開的了解,有助於增強港人和港媒對鄰近香港的廣東大亞灣核電站安全穩定運行的信心。(記者 孫秀艷)
環境保護部發佈4月20日全國環境輻射監測結果
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説,4月20日,我國內地在黑龍江等19個省(市、區)部分地區空氣中監測到來自日本核事故釋放出的極微量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另在吉林、遼寧、天津檢測到更微量的放射性核素銫-137和銫-134,其對公眾可能産生的附加輻射劑量小于岩石、土壤、建築物、食物、太陽等貢獻天然本底輻射劑量的十萬分之一,對我國環境和公眾健康不會産生影響,無需採取防護措施。
由於各地檢測出的人工放射性核素所造成的輻射劑量極其微弱,只有每小時10-7微希沃特量級,小于岩石、土壤、建築物、食物、太陽等貢獻天然本底輻射劑量率(每小時0.1微希沃特左右)的十萬分之一,仍在當地本底輻射水平正常漲落範圍之內;公眾暴露在這樣的環境中,一年之內所接受的附加輻射劑量,僅相當於乘坐飛機飛行兩千公里所受輻射劑量的千分之一,因此,不會對環境和公眾健康造成影響,無需採取防護措施。 >>>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