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4月25日電(記者 顏園園)拉薩市蔡公堂鄉71歲的農民巴桑從2010年起開始領取養老金,老人説:“沒想到自己也可以拿‘工資’了。”西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現了全區全覆蓋,涉及農業人口221萬人。
2009年11月,經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批准,拉薩市城關區、山南地區扎囊縣等7個縣(市、區)被列為西藏第一批新農保試點縣。2010年6月,將西藏尚未納入新農保試點的66個縣全部列入2010年擴大試點縣範圍。
千百年以來,西藏農牧區同內地農村一樣,養老方式基本靠家庭解決,養老的任務往往落到兒孫身上。但隨著時代變遷,人口流動日益頻繁,農牧區青年紛紛進城打工謀生,在西藏農牧區出現了不少“空巢老人”。在這種情況下,“養兒防老”的傳統已難以維持。
目前在西藏實施的新農保,是繼“種地不交稅、上學不繳費、看病不太貴、種糧還給費(補貼)”之後的又一惠民政策,使農牧民實現了老有所養的夢想,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牧民養老的負擔,解決了農牧區青壯年勞動力的後顧之憂。
西藏堆龍德慶縣羊達鄉62歲的農民晉美和其他59名60歲以上的老人,近日領到了6個月共計330元的養老金,他們是拉薩市首批領取養老保險金的農牧民。晉美説:“這三百多元錢對我們老年人來説,可以貼補些家用,還可以改善一下吃穿,讓生活更好一些。”
據介紹,西藏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分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種類型。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及其以上老人無需個人繳費,每人每月可直接領取55元的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標准將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而相應提高。
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是由個人繳費、村集體補貼、其他社會組織資助、政府補貼以及利息等部分組成。參保人員為16歲至59歲的適齡人群,繳費標準分為100元至500元共五個檔次,參保人可根據個人收入水平和承受能力選擇繳費。政府對參保人給予每人每年補助30元繳費補貼,村集體自主確定補貼標準。連續繳費15年,並年滿60周歲的參保人員可獲得相應的養老金。
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盧海元表示,今年,西藏將基本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將實現人人享有社會保障的目標。
《2010年西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的數據顯示,西藏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支付率和社會化發放率均達到100%。年末全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9.62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