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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7月起社會保險法生效 不參保企業將受處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6月21日   來源:新華社

河南開展企業養老保險擴面行動
7月1日後不參保即屬違法

    新華社鄭州6月21日電(雙瑞 梁鵬)從7月份開始,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一次為期三個月的企業養老保險擴面專項行動。7月1日起,《社會保險法》正式生效實施,屆時仍不參保的企業,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據了解,當前有相當一部分非公有制企業、已參保企業中的農民工、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尚未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河南省此次專項行動把未參保企業和已參保企業中的未參保職工列為重點,通過排查,向未參保企業發出參加養老保險通知書,向未參保職工所在的參保企業發出整改意見書,各級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開設和完善參保登記綠色通道,旨在達成“企業全部參保、企業全員參保”的目標。

    據悉,為提高工作效率,此次專項行動建立擴面聯合執法機制,勞動保障監察與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第一次聯手。經辦機構可不下發參保通知書,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直接向企業送達整改指令書,對在限期內仍不整改的,及時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拒不接受處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此外,該專項行動在涉及行政處罰方面,可概括為對“不登記、不按時、不足額”繳納的處罰。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且在責令改正期限內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1—3倍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3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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