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6月22日電(記者 向志強)廣西近期出臺《關於大力發展微型企業的若干意見》,提出將出臺優惠政策鼓勵微型企業發展,尤其是城鎮失業人員、被徵地拆遷戶、殘疾人等八類人群創辦微型企業,將獲得政府直接資金補助,還可享受資本金、稅收、培訓、融資、行政規費等方面的多項優惠政策。
根據這一意見,廣西扶持的微型企業界定為:從業人員(含投資者)20人及以下、出資數額或註冊資本10萬元及以下的依法註冊登記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
自治區微型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自治區工商局局長朱軍表示,從國內外經驗來看,微型企業是縮小貧富差距的有效途徑,是擴大就業的重要渠道和社會和諧的助推器。廣西出臺這一意見的目的就是通過鼓勵創辦微型企業,營造全民創業氛圍,以創業帶動就業,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他介紹,具有廣西戶籍、沒有在辦企業的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城鎮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農轉非”人員、庫區移民、被徵地拆遷戶、殘疾人、城鄉退役軍人等“八類人群”創辦微型企業,將獲得政府的直接資金補助,並可以享受多項優惠政策。
據介紹,這些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資本金補助。“十二五”期間,新創辦的微型企業將獲得財政資金扶持,補助比例最高可達投資者實繳到位註冊資本金的30%。
二是稅收獎勵。“十二五”期間,微型企業可獲得上年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作為獎勵,獎勵總額以其實繳到位的註冊資本金為上限。
三是培訓補助。根據中央和自治區促進全民創業相關政策,對微型企業創業培訓進行補助。
四是融資擔保扶持。開辦微型企業的人員,凡符合《廣西小額擔保貸款實施管理辦法》規定的對象,可享受該辦法制定的融資擔保優惠政策。
五是貸款貼息。對符合《廣西小額擔保貸款實施管理辦法》的微型企業小額擔保貸款,可依據小額擔保貸款的規定享受財政貼息和擔保費用補貼。
六是減免行政規費。屬於個人獨資企業形式的微型企業,免收工商登記、變更登記、年檢費。“十二五”期間,屬於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微型企業,按現行收費標準20%的額度收取工商登記、變更登記、年檢費;各類微型企業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免收地方分成部分的行政性收費。
七是資金和項目扶持。各級政府部門在現行資金政策和項目安排上對微型企業給予與其他企業同等的待遇,並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優先予以扶持。
意見還提出,各級政府將加強創業基地和服務平臺建設,積極為微型企業提供創業輔導、管理諮詢、人才培養、技術創新、信息共享等公共服務,提高微型企業創業成功率。
據了解,根據各地財力狀況,廣西扶持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將分階段、分地區實施。今年首先在南寧、柳州、桂林、梧州、玉林5市及其所轄縣全面實施,其他一些地市分別在市轄區或個別縣、城區實施。從2012年起,根據情況再逐步擴大政策實施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