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7月1日電(記者 宿傳義)從7月1日起,新疆開始實施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90多萬城鎮非從業居民將被納入社會養老保險範疇,這標誌著新疆社會養老保險從制度上實現了全覆蓋。
《自治區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從7月1日開始,除在校學生外,凡年滿16周歲、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個人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到1000元10個檔次,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多繳多得,自治區將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各級人民政府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每人每年不低於50元。對選擇100元以上檔次繳費的給予鼓勵,按照每提高一個檔次增加不低於5元的標準給予補貼,所需資金由當地政府負擔。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的群體,當地政府為其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
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介紹,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其中,全區18.67萬60歲以上符合條件的城鎮居民可以按制度不用再繳費,直接領取基礎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