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7月25日電(記者 駱曉飛)為了把保障性住房這一公共資源分配好、管理好,今年年內,青海省將著力建立和完善公平準入機制、動態管理機制、退出執行機制和物業服務機制,以制度堵塞漏洞,確保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公開透明。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住房改革和保障處介紹,在準入機制上,青海省有關部門將在合理確定保障對象的住房困難、家庭收入具體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申請、審核、公示、輪候、復核制度,健全住房保障、民政、公安、金融機構和社區協作配合的家庭收入審核機制,以確保配租配售過程公開透明。
同時,從今年起,青海省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將實行合同管理,以明確承租對象的權利和義務,界定對轉借或轉租等違反保障房使用規定的責任。根據被保障家庭的意願,廉租房實行共有産權制度,而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期限則一般不超過5年。
為了實現保障房的動態管理和退出機制,青海將逐步建立城鎮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建立一戶一檔制度,並對住房保障對象家庭的住房和經濟狀況以及變化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保障對象因收入提高,或購置、租賃、繼承、受贈其他房屋,不再符合保障條件時,有關部門將及時通過停止補貼、退出保障性住房等方式讓其退出。
此外,對騙取城鎮保障性住房、惡意欠租、無正當理由閒置以及違規轉租、出售、調換保障房等行為的,在依法嚴肅處理的同時,5年內不得享受任何形式的保障住房。
另據介紹,在物業服務方面,青海省保障性住房項目將實行業主委員會先期成立制度,並積極探索專業化物業服務和業主自治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模式,以降低管理成本,服務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