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3日電(記者吳晶晶)記者日前從中科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獲悉,該所科研人員研究構建了一套針對我國省域尺度的低碳經濟發展水平評價指標體系和指數,對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了評價。結果表明,目前我國大部分省份處於“相對高碳”和“高碳”發展水平,我國發展低碳經濟仍面臨著巨大壓力。這項研究成果發表在近期出版的綜合性學術期刊《資源科學》上。
當前各地正在積極發展低碳經濟,但衡量低碳經濟發展水平迄今尚無公認的指標和標準。為摸清我國各省低碳經濟發展現狀,促進區域低碳經濟發展,中科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副研究員魯春霞的研究小組選取了社會經濟資源基礎、能源消費、碳排放、碳吸收能力、低碳産業發展等指標,採取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對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低碳經濟發展水平現狀進行評價,並對其進行類型劃分,得出了低碳區、相對低碳區、相對高碳區和高碳區4種類型的低碳經濟發展模式。
評價結果顯示,北京、福建、廣東、浙江4省為低碳區,上海、江西、青海、四川、廣西、黑龍江、湖南、陜西8省區市為相對低碳區,海南、重慶、吉林、安徽、天津、江蘇、湖北、遼寧、雲南、內蒙古、新疆、河南、甘肅、河北、山東、貴州16個省區市為相對高碳區,山西、寧夏為高碳區。
“處於相對高碳區和高碳區的省份佔大多數,由此可見我國經濟發展總體仍處在相對高碳階段。”魯春霞等研究者表示,評價結果表明,低碳區的共同特點是低碳産業相對發達,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水平已顯著降低;相對低碳區總體上是由於經濟發達程度低導致了目前的低碳發展水平,但低碳産業相對發達的上海是個特例,主要是因為上海人均和地均能耗高,具有碳吸收功能的林草地面積較小;相對高碳區中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中東部省區,主要是由於碳吸收指標偏低導致其綜合評估水平偏低,西部省份主要是工業産業結構偏重。
這項研究同時建議,針對發展低碳經濟面臨的巨大挑戰,我國應通過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産業轉型、新能源開發、植樹造林等多種手段,開源節流,盡可能減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增加相對清潔和低碳的天然氣的比重,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潮汐能等“零碳能源”,減少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增加對溫室氣體的吸收,努力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雙贏的經濟發展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