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8月9日電(記者黎昌政)8月15日起,湖北城鄉居民到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看病,現有的掛號費、診查費、注射費以及藥事服務成本合併為一般診療費,每人次10元。
湖北省物價局、省衛生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省財政廳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調整全省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醫保支付政策。
通知指出,一般診療費由門診就診患者及新農合基金或城鎮醫保基金共同負擔。其中,門診患者就醫時個人支付3元,新農合基金或城鎮醫保基金統一支付7元。各地原已出臺的掛號費、診查費和注射費等減免規定繼續執行,直接衝抵參保患者個人付費部分。
湖北省衛生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實行一般診療費政策是湖北省醫改目標的重要內容,簡化合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費項目,有利於方便群眾就醫,也便於監管。同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最常見的診療流程均執行相同收費標準,也有利於引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逐步轉變基層門診輸液率偏高、抗生素激素濫用的現狀,為群眾提供適宜藥品、適宜服務和適宜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