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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述:電子商務“前途”廣大 加強規範促健康發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1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8月15日電(記者 雷敏)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保持持續快速發展的良好態勢,在工業、農業、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旅遊等各個領域的應用不斷拓展,正在形成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發展態勢。

    但與此同時,我國電子商務在發展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如相關法律法規建設滯後,服務監管體系、徵信信用體系亟待建立等。

    “十二五”期間,我國將推進電子商務相關政策法規建設,同時完善電子商務標準規範,為行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電子商務蓬勃發展

    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平臺服務、信用服務、電子支付、現代物流和電子認證等電子商務服務業快速發展,産業規模迅速擴大,網絡團購、海外代購、品牌營銷等服務模式不斷創新,電子商務信息、交易和技術等服務企業不斷涌現。

    來自商務部的資料顯示,“十一五”時期,我國第三方電子支付規模增長近60倍,到2010年已達到1.01萬億元,已有27家第三方支付企業獲頒央行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同期,我國現代物流業快速發展,社會物流總額增長近1.6倍,2010年達到125.4萬億元;網絡零售帶動了我國快遞服務的迅速發展,快遞公司數量達6500余家,業務量達23.4億件,實現收入140億元。

    到2010年底,我國有效電子簽名認證證書持有量超過1530萬張。我國物聯網市場規模也從2009年的1716億元一躍達到2010年的1933億元,同比增長達61.1%。

    環境待改善 標準仍滯後

    雖然“十一五”時期,我國政府相關部門圍繞促進發展、網絡購物、網上交易和支付服務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規章與標準規範。但目前來看,我國電子商務在發展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電子商務發展環境有待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設滯後,服務監管體系、徵信信用體系、統計監測體系、産業投融資機制亟待建立,全社會對電子商務的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是電子商務應用在城鄉之間、大企業與中小企業間、流通企業與生産企業間的發展還很不平衡,農村地區、中小企業以及傳統流通企業電子商務應用亟待扶持引導。

    三是電子商務服務業還在成長期,其商業模式尚不成熟,服務水平有待提高,服務範圍仍待拓展,面臨著一定的技術和市場風險。

    完善政策法規為健康發展“護航”

    電子商務與老百姓和企業利益密切相關,“十二五”期間,我國將繼續推動電子商務政策法規體系建設,為這一新興經濟模式的健康發展“護航”。

    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未來5年,將在貫徹執行現行法律法規基礎上,繼續推動電子商務政策法規體系建設,分階段、分步驟研究確定電子商務立法整體思路、調整範圍和規範方式,研究現行法律法規在電子商務領域的適用性問題,針對網絡零售、電子合同、數據隱私保護等重要問題,研究制訂相關管理辦法和法規條例。

    與此同時,進一步完善電子商務標準規範。借鑒國際電子商務發展經驗,面向商貿領域電子商務發展的實際需求,加快電子商務服務規範和標準的制修訂與推廣應用,提高電子商務服務的規範性,促進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切實履行責任和義務,提高電子商務信息發佈、網上交易、信用服務、物流配送、糾紛處理等服務的規範水平。

    此外,推動電子商務深化與普及應用。促進企業電子商務應用的規模發展和品牌建設,推動大型商貿流通企業通過電子商務提高流通效率,擴展流通渠道和市場空間。鼓勵中小企業應用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臺,開展在線銷售採購,提高生産經營和流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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