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9月27日電(記者 陳晨)記者從26日召開的陜西省政府常務會議上獲悉,陜西冬季集中供熱價格將作出調整,其中,以面積計算的居民用熱價格每月每平方米不超過5.8元。
近年來,煤炭價格不斷上漲,而陜西現行的城市集中供熱價格自2008年以來未作調整。根據國家建立煤熱價格聯動機制有關規定,陜西省政府常務會議原則同意調整集中供熱價格,其中以面積計算的居民用熱價格每月每平方米不超過5.8元,以流量計算的居民用熱價格比面積計費標準低10%左右。
陜西省要求,各市供熱價格調整須在充分聽證的基礎上,根據當地實際並以不高於省定標準為前提,確定本市用熱價格。集中供熱價格調整後,要在較長時間內保持穩定,不再調整,每市實行一個統一價格,中間環節不得再加價。
對於非居民用熱價格,會議要求,將在合理壓縮供熱中間環節差價的基礎上適當調整,同時提高取暖費補貼標準,城鄉低保戶、農村五保戶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新增支出由財政全額或按比例負擔,企業職工新增部分由企業負擔並可列入生産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