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9日電(記者 鄒偉、史競男)為進一步加大對酒後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為群眾歡度國慶佳節創造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9月28日,全國公安交管部門組織開展了整治酒後駕駛違法犯罪行為集中統一行動,共出動警力16.7萬餘人次,查處酒後駕駛3623起,其中醉酒駕駛323起。
根據公安部的統一部署,28日,各地交管部門科學安排勤務,最大限度將警力投向路面,加大飯店、賓館、酒吧等餐飲娛樂場所及周邊區域等重點路段的巡邏管控。在時間安排上,在保持中午、晚飯後時段查處力度的同時,將管控時段向午夜和淩晨時段延伸,確保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犯罪行為高發、易發時段不失管失控。各地交管部門廣泛採取異地用警、會同有關警種聯合執法、加強督導檢查等方式,提高整治效果。據統計,當日共出動警力16.7萬餘人次,查處酒後駕駛3623起,其中醉酒駕駛323起。
公安部交管局有關人員表示,全國公安交管部門將繼續保持對酒後駕駛的嚴管態勢,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道路以及節假日、夜間和淩晨等酒後駕駛易發、多發時段的管控,加大勤務部署力度,進一步提高民警查處工作的時空覆蓋面,將整治工作常態化,最大限度減少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的發生,為群眾出行創造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同時,進一步嚴格依法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案件,對經檢驗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一律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對經立案偵查,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的,一律依法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此外,加強執法監控和考核,嚴格落實執法過錯追究,發現對違法犯罪行為不查處、不立案、降格處理或者違反規定撤銷案件、違法採取強制措施以及干擾執法辦案等違法違紀行為的,公安機關將嚴肅追究有關民警和領導的責任,確保依法、及時、準確打擊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