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日電(記者楊維漢)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日前要求,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隊伍建設的決策和部署,構建長效機制,全面提升法院執行隊伍的素質和能力。
江必新指出,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執行隊伍,是做好新時期法院執行工作的根本保證。當前執行工作任務重、責任大、風險大,壓力更大,要做好這項工作,必須堅持“公正、廉潔、為民”的核心價值觀,必須具備更加全面的政治、業務和道德素質。
對於全面構建提升各級法院執行隊伍素質的長效機制,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一要優化素質培育機制,要將教育培訓由知識培訓型向知識與能力結合型轉變,重點放在解決執行實際問題所需要的核心素質上。要強調崗位鍛鍊、崗位成才,逐步形成開放式的執行人員培養機制。二要創新工作激勵機制,要創新選人用人機制,大膽任用政治堅定、有真才實學、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幹部。三要完善考評考核機制,著重從執行工作考核和執行人員辦案質效考評等方面著手。四要深化監督制約機制,按照分權制衡的原則對執行權進行科學配置,要對執行實施的重點環節和關鍵節點建立規範標準,進一步落實執行公開,大力推行“陽光執行”,並通過主動接受外部監督,不斷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五要強化反腐倡廉機制,要從嚴要求,從嚴教育,從嚴規範,從嚴管理,從嚴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六要落實履職保障機制,竭盡所能做好執行工作的組織、物質、待遇以及其他工作條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