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10月7日電(記者 盧堯)記者從安徽省政府獲悉,安徽省將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引導非農産業和農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鎮轉移,逐步滿足符合條件的農村人口落戶需求,逐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助推全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全省將逐步剝離依附於戶籍管理制度上的其他制度,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戶籍管理制度。
安徽省分類明確戶口遷移政策,規定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職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在省會城市市轄區有合法穩定職業滿3年、其他設區的市市轄區有合法穩定職業滿1年,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對市級以上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以及具有中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者為其他緊缺人才的,准予其本人及家人在就業地落戶。凡自願在安徽省工作的大中專院校、技工院校的畢業生,可直接將戶口遷至其就業地或實際居住地。屬於“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戶口遷移不再設置任何限制條件。
安徽省將逐步實行暫住人口居住證制度,保護長期在城鎮工作生活暫不具備或不願意將戶口遷入的暫住人口的權益。各地按照一定條件設立集體戶口,方便符合條件又沒有住房的人員落戶。
在推進戶籍制度改革過程中,安徽省將完善就業培訓、社會救助和福利服務、住房、城鄉教育等方面的保障機制,完善醫療、養老保險制度等配套政策措施,為農民進城創造條件。
安徽省強調,戶籍制度改革要依法保障農民土地權益。現階段,農村人口落戶城鎮,是否放棄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必須完全尊重農民本人的意願,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