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2日電(記者 王茜)記者12日在國務院醫改辦獲悉,我國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據介紹,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準增幅較大,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補助標準:2009年為每人每年80元,2010年提高到120元,2011年又提高到200元。
統籌地區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
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逐步提高,居民就醫費用個人支付負擔相對減輕。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改革前為50%左右,2010年提高到了60%,今年力爭達到70%左右。
醫保報銷範圍由住院延伸到門診,既保大病也兼顧小病。目前,已有超過85%的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統籌地區開展了門診統籌,2009年這一比例僅僅為30%左右。
目前,已有超過85%的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統籌地區開展了門診統籌。
我國三項基本醫療保障總參保人數達12.8億
新華社北京10月12日電(記者王茜)記者12日從國務院醫改辦獲悉,截至目前,三項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總參保人數增加到12.8億人。
目前,我國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迅速擴展。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和城鄉醫療救助分別覆蓋城鎮就業人員、城鎮非就業人員、農村居民和城鄉貧困人群,在制度上實現了對城鄉居民的全覆蓋。現在這三項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覆蓋了90%以上的城鄉居民,比2008年增加了1.54億人。近800萬關閉破産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全部納入了基本醫療保障。
據介紹,改革前醫療保障覆蓋程度不高,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群眾和破産企業職工等特殊困難群體,長期以來看病就醫費用需完全自付,加重了群眾負擔。改革後保障覆蓋面擴大,提高了群眾就醫支付能力,許多地方看病人數也顯著增加,醫療衛生需求明顯釋放。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和城鄉醫療救助分別覆蓋城鎮就業人員、城鎮非就業人員、農村居民和城鄉貧困人群,在制度上實現了對城鄉居民的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