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最高檢通報兩起洩露涉密經濟數據案件查辦情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0月24日 19時21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0月24日電(記者李菲、華春雨)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副廳長李忠誠24日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通報了國家統計局幹部孫振、中國人民銀行幹部伍超明洩露涉密經濟數據案件查辦情況。

    李忠誠説,去年5月以來,我國國家宏觀經濟數據多次被洩露。有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依法履行職責,迅速查明了泄密經過。今年2月,在有關部門預先工作的基礎上,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對案件依法立案偵查,目前已立案偵查6件6人,這6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一人是國家統計局辦公室秘書室原副主任、副處級幹部孫振,有1名是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原副主任、副處級幹部伍超明,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均為證券行業從業人員,目前這六起案件已有兩起人民法院已經作出了有罪判決。有2起人民法院正在審理之中。另外2起人民檢察院已經偵查終結,移送人民檢察院起訴。已作出有罪判決的兩起案件的具體情況是:

    一、孫振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案。孫振在擔任國家統計局辦公室秘書室副主任及局領導秘書期間,于2009年6月至2011年1月,違反國家保密法規定,先後多次將國家統計局尚未對外公佈的涉密統計數據共計27項,洩露給證券行業從業人員付某、張某等人。經鑒定,這27項被洩露的統計數據中有14項為機密級國家秘密,13項為秘密級國家秘密。近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以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孫振有期徒刑五年,判決後被告人孫振沒有提出上訴。

    二、伍超明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案。伍超明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工作期間,于2010年1月至6月,違反國家保密法規定,將其在價格監測分析行外專家諮詢會上合法獲悉的、尚未正式公佈的涉密統計數據25項,向證券行業從業人員魏某、劉某、伍某等15人故意洩露224次,經鑒定,上述被洩露的25項統計數據均為國家秘密級秘密。近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以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依法判處被告人伍超明有期徒刑六年,判決後被告人伍超明沒有提出上訴。

    李忠誠指出,國家宏觀經濟數據提前被違法洩露,危害經濟運行秩序,干擾市場公平競爭,影響政府公信力,從而使國家、社會及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是一種社會危害性非常嚴重的泄密犯罪,必須依法懲治。近年來,檢察機關一直嚴厲打擊各類泄密活動,在今後工作中,我們將繼續保持打擊各類危害秘密安全犯罪的高壓態勢,本著“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的原則,依法高效查處各類泄密案件,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

 
 
 相關鏈結
· 最高檢公務員和工作人員個別職位專業條件説明
· 最高檢要求加強風險評估預警防範執法辦案風險
· 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等聯合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
· 最高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年底前實現全國聯網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