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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第三方機構調解醫療糾紛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04日 17時28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銀川11月4日電(記者 張亮)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這一機構由自治區司法廳備案成立,不隸屬於任何政府機構,不收取任何費用,醫院和患者均可向其提出調解申請。這也是全國第六家省區級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據統計,目前,我國70%的醫患矛盾和糾紛,是由於醫患雙方溝通不暢引發的。醫患雙方需要一個中立、權威的調解組織來認清事實、劃分責任,為雙方創造有效溝通的平臺。

    寧夏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是根據司法部、衛生部、保監會等部委相關工作要求成立的,業務上受寧夏司法行政部門監督和指導,是獨立於醫院和患者以外的第三方。該機構的成員由涉及醫學、法律、保險、司法鑒定等專家組成,均為具有較高調解技能的離退休人員,確保中立性、專業性和權威性。

    據自治區司法廳介紹,凡是購買自治區醫療責任保險的醫療機構所發生的醫療糾紛,醫患雙方當事人均可申請“醫調委”進行調解。調解將主要依據《責任侵權法》《人民調解法》等法律法規,採取疏導、説服的方式,促使醫患雙方當事人消除隔閡,在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在此過程中,根據需要,組織召開醫療責任保險賠償鑒定會,各行業專家共同評議,進行定責、定損、定賠付。

    另外,該機構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經司法確認具有強制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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