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重復徵稅 企業稅負下降
——專家點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相關問題
新華社北京11月17日電(記者何雨欣、徐蕊、侯雪靜)1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正式發佈了《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及其相關政策,對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相關政策進行明確。
針對試點方案中的內容,相關專家在第一時間進行了點評。
問題一:稅負情況有何變化?
根據試點方案及相關政策,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後,在增值稅稅率檔次中增加11%和6%兩個檔次,分別適用於交通運輸業和除有形不動産租賃以外的部分現代服務業。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表示,營業稅是比較便於徵收的稅種,但存在重復徵稅現象,只要有流轉環節就要徵稅,流轉環節越多,重復徵稅現象越嚴重,增值稅替代營業稅,允許抵扣,將消除重復徵稅的弊端,有利於減輕企業稅負。
社會科學院研究院財貿所副主任楊志勇表示,從整體上來講,此次改革有利於降低企業稅負,但因為每個企業的經營狀況、盈利能力不同,並不是每個企業在每個時期稅負都會下降。
問題二:兩個稅種如何銜接?
在試點方案及其相關政策的實施過程中,兩個稅種銜接問題受到關注。對此,試點方案中針對不同地區之間,不同納稅人之間,不同業務之間的銜接問題均做出了明確安排。
此外,為保持現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連續性,財政部、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試點後,對現行部分營業稅免稅政策,在改徵增值稅後繼續予以免徵;對部分營業稅減免稅優惠,調整為即徵即退政策;對稅負增加較多的部分行業,給予了適當的稅收優惠。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白重恩表示:“此次對於如何銜接確實是想得很細,比較週到,因為要做好銜接,保證過渡平穩是關鍵,推廣至全國需要從地方試點積累經驗。”
問題三:試點何時推向全國?
據財政部、稅務總局介紹,作為改革邁出的第一步,上海市開展試點具有全國性示範意義,今後,將密切跟蹤上海市試點運行情況,認真總結試點經驗,逐步擴大試點範圍,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將改革逐步推廣到全國範圍。
楊志勇表示,目前試點只針對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如果推廣到其他行業不排除還要新增稅率檔次。此外,由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之後,地方政府面臨稅源減少的現實,需要全方位改革財政體制。
“我國的增值稅改革醞釀了十幾年,目前試點期間上海財政體制暫時不變,但未來增值稅改革向全國推進將涉及我國財政體制改革問題,首要問題是增值稅如何在中央與地方間分配。”劉尚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