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8日電(記者朱立毅)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28日通報指出,將於12月上中旬組織對全國重點地區開展安全生産綜合督查活動。
此次督查的範圍為所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其中西藏自治區安委會自行組織本地區的綜合督查。督查時間為12月1日至15日,國務院安委會各督查組在地方工作10天左右。
督查對象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高危行業(領域)重點企業,重點抽查煤礦、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鐵路運輸、民航、建築施工、消防、水利、電力、農業機械、漁業船舶、特種設備、民爆器材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和人員密集場所。
此次督查的內容為2011年安全生産重點工作完成情況;深入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打非”專項行動進展情況;部署推進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工作情況;事故查處結案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