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11月29日電(記者 俞儉、廖君)湖北省採取加大投入、土地處置、嚴控新債、高校自籌等多種措施,集中化解全省地方高校133億元貸款餘額,計劃今明兩年化解貸款餘額的60%。
湖北省29日召開地方高校化解債務工作動員大會,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李憲生表示,省政府設立省級財政化解高校風險獎補專項資金,對化解積極、效果較好的高校予以獎勵,對化債不力、不減反增的高校將停撥專項資金;各高校應從學費收入中按25%比例籌措還債資金,列入年度支出預算;高校化債與學校招生計劃、學校升格及碩博點審核挂鉤;各高校要積極處置閒置或低效利用土地用於償還債務;完善高校債務動態監控機制,從嚴控制新增貸款;凡是已達核定規模的高校,原則上不再審批新建項目。
上世紀末90年代的高校擴招為實現高等教育大眾化作出了貢獻,2010年湖北省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32.9%,超出全國平均水平5個百分點。由於當時投入相對不足,通過銀行貸款等舉債發展,全省高校也為此背負沉重的債務負擔,嚴重制約了高校持續健康發展。
據審計,至2009年8月底,湖北省地方高校共有銀行貸款餘額133億元,其中省屬高校113億元,市州高校20億元。省委、省政府制訂了高校化債實施方案,按照分級負擔、分類化解的原則,2012年底以前,由省、市州財政、高校共同化解貸款餘額的60%,其餘40%貸款餘額由各高校在2012年以後自行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