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2月14日電(記者 郭遠明)日前,江西省決定在去年60個省級循環經濟試點單位的基礎上,擴大試點範圍,組織開展第二批省級循環經濟試點,以進一步探索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加快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江西省發改委介紹,江西省第二批省級循環經濟試點單位的試點時間暫定三年(2012年至2015年)。其中,試點城市要將試點工作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2010年,江西省發改委啟動了省級循環經濟試點工作,確定了新餘市、豐城市、鷹潭(貴溪)銅産業循環經濟基地、江西稀有金屬鎢業控股集團公司、贛州虔東稀土礦業有限公司等60個市、縣、工業園區和企業為第一批省級循環經濟試點單位。目前,首批試點工作進展順利,取得了一定成效。
為進一步探索循環經濟發展模式,江西開始組織開展第二批省級循環經濟試點。根據擴大試點範圍的要求,江西省將選擇若干縣(市、區),依託地方特色産業和資源開展試點;選擇循環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特色明顯、基礎較好的園區,充分發揮産業集聚和資源集中利用的效應,圍繞核心資源發展相關産業,細分資源開發利用,形成資源循環利用的産業鏈;在鋼鐵、有色、煤炭、化工、建材、廢舊金屬再生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廢舊家電回收利用等領域開展循環經濟試點,探索關鍵技術領域實踐循環經濟方式方法,開展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建設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