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基層既是産生利益衝突和社會矛盾的“源頭”,也是協調利益關係和疏導社會矛盾的“入口”。基層穩則全局穩,基層安則全局安。而只有堅持創新,才能為社會管理不斷注入新活力、新動力。作為全國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城市,回顧總結瀋陽前一段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工作實踐,我們最深刻的體會就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重在基層、貴在創新。
必須把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著力點放在基層,切實解決好“為誰而管”、“由誰來管”、“靠啥去管”、“怎麼管好”的問題,真正做到工作創新在基層、矛盾化解在基層、造福群眾在基層。
解決好“為誰而管”的問題。社會管理,説到底是為人民群眾謀利益。要樹立“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真正把群眾當親人,站穩群眾立場、維護群眾利益、增進群眾感情、改進群眾工作,切實做到寓管理于服務之中,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讓群眾權益得到保障、心情更加舒暢。
解決好“由誰來管”的問題。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可靠保證。要樹立“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理念,充分調動廣大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著力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群眾參與的基層社會管理格局,努力形成社會管理人人參與、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解決好“靠啥去管”的問題。制度管長遠、管根本,是社會管理的重要基礎。要努力破解各種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束縛、保障性困擾,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預防為主、動態管理、精細執行的社會管理體制機制,實現事前有風險評估,築起“防火墻”;事中有跟蹤監測,安裝“電子眼”;事後有責任追究,明確“埋單”對象。
解決好“怎麼管好”的問題。方法決定成效,有什麼樣的方式方法就會産生什麼樣的管理效果。要樹立“統籌兼顧、協商協調”的理念,摒棄“管、控、壓、罰”的傳統做法,更多地運用民主、説服的方式,盡可能地通過對話、溝通的辦法,確保矛盾不積累、不激化、不蔓延、不升級,使基層社會管理真正成為依法、科學和人性化的管理。
——遼寧省委常委、瀋陽市委書記曾維12月19日在市委十二屆二次全會上説(記者 孫健 何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