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政府努力奮鬥
——國務院2011年法制工作綜述
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 2011年,國際形勢風雲變幻,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艱巨繁重,黨中央、國務院帶領全國各族人民,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取得更大成就。2011年3月28日,中央政治局就推進依法行政和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進行第二十七次集體學習,胡錦濤總書記在主持學習時發表重要講話強調,全面推進依法行政,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認真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以事關依法行政全局的體制機制創新為突破口,以增強領導幹部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設質量、規範行政權力運行、保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為著力點,為保障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發揮更大作用。3月10日,吳邦國委員長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上鄭重宣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並要求國家行政機關堅持依法行政,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加快建設法治政府。3月25日,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上強調,要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加快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運行機制,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加大決策過程和結果公開力度,進一步健全和加強決策責任制度和問責制度。11月14日,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指出,設定任何審批事項,都要于法有據,嚴格遵循法定程序,進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審查論證,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要通過公佈草案、公開聽證等方式廣泛聽取意見;行政機關履行審批職能必須依法辦事、簡化程序、提高效能、接受監督。9月2日,馬凱國務委員在國家行政學院2011年秋季開學典禮暨省部級領導幹部“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全面論述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政府的重要理論問題。國務院法制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高制度建設的質量,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取得新成效。
一、政府立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11年,政府立法工作緊緊圍繞國務院的總體部署和主要任務,堅持以憲法為根本準則,立足於中國國情,解決改革發展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堅決反對主觀主義和本本主義,使制度能夠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統籌兼顧人民內部的各種不同利益,統籌兼顧長遠利益和眼前利益、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依靠集體的智慧,依靠廣大人民群眾,依靠各部門、地方各級政府、各方面專家學者的共同努力,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全年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法律議案9件,制定行政法規25件。
——2011年1月21日,溫家寶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公佈施行。條例的指導思想是統籌兼顧工業化、城鎮化建設和土地房屋被徵收群眾的利益,保護被徵收人的利益。為了認真貫徹條例,嚴格依法辦事,強化監管,嚴肅問責,2011年5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向各地方發出《關於開展徵地拆遷制度規定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切實落實地方責任,堅決制止違法強制拆遷、暴力拆遷,從源頭防範化解矛盾,做到依法、文明、和諧拆遷。各地方嚴格按照國務院的要求,認真做好條例和通知的貫徹落實。
——深化改革開放,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為了加強國家宏觀調控,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預算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為了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修訂《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為了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經濟健康發展,制定《個體工商戶條例》。為了推進資源稅改革、完善資源稅制度,修訂《資源稅暫行條例》、《對外合作開採海洋石油資源條例》、《對外合作開採陸上石油資源條例》。為了保證車船稅法的順利實施,制定《車船稅法實施條例》和《船舶噸稅暫行條例》。為了規範招標投標工作,制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為了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暢通,制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加強社會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了完善職業病診斷制度,保障勞動者健康和相關權益,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職業病防治法(修訂草案)》的議案。為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為了規範出入境管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秩序,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的議案。為了規範精神衛生服務,保障精神障礙患者合法權益,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精神衛生法(草案)》的議案。為了加強反恐怖工作,保障國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産安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關於加強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決定(草案)》的議案。為了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權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居民身份證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為了弘揚烈士精神,撫恤優待烈士遺屬,制定《烈士褒揚條例》。為了規範戒毒工作,維護社會秩序,制定《戒毒條例》。為了促進出版産業、出版事業、音像事業的健康發展和繁榮,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修訂《出版管理條例》和《音像製品管理條例》。針對一些地方連續出現令人痛心疾首的重大校車安全事故,國務院法制辦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批示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抓緊調查研究,總結地方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的實踐經驗,提出了《校車安全條例(草案)》,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節約能源資源,鞏固和加強農業基礎地位,加強生態建設。為了加強土地復墾工作,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制定《土地復墾條例》。為了加強太湖流域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改善太湖流域生態環境,制定《太湖流域管理條例》。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産安全,保護環境,修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為了加強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管理,維護人民身體健康,修訂《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為了控制、減輕和消除電力安全事故損害,制定《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為了加強對放射性廢物的安全管理,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制定《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
——加強政府自身建設,促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為了規範兵役制度,維護軍人合法權益,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兵役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為了規範軍人保險關係,維護軍人合法權益,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軍人保險法(草案)》的議案。為了規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權益,制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為了保障國家對軍人的撫恤優待,激勵軍人保衛祖國、建設祖國的獻身精神,修訂《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為了提高國防科研生産能力,制定《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管理條例》。為了強化上級公安機關對下級公安機關以及對所屬人民警察的監督,修訂《公安機關督察條例》。
二、不斷推進備案審查、行政復議、規範行政執法工作
——維護法制統一,做好備案審查工作。備案審查工作是政府層級監督的重要手段,對於防止政出多門、政令不一和各行其是具有重要保障作用。2011年共收到向國務院報送備案的法規規章1429件,對其中1399件進行了備案登記(其中地方性法規666件,地方政府規章579件,部門規章154件),對其中21件不予備案登記,9件暫緩辦理備案登記。國務院法制辦對發現問題的規章予以糾正,該修改的修改,該廢止的廢止,對42件與上位法相抵觸、違法增設許可項目、處罰種類和強制措施,違法規定地區封鎖和部門壟斷條件以及其他不符合備案要求的規章進行了不同方式的處理,努力做到“有件必備,有錯必糾”。
——加強行政復議工作,把行政復議打造成為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國務院法制辦積極履行行政復議職責,努力提高行政復議案件辦案質量,全年國務院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982件,立案受理213件,完成832件,其中辦結受理案件131件,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701件作了處理。復議案件的辦理更加注重實地調查、公開聽證;更加注重有錯必糾,加大行政復議糾錯力度;更加注重通過辦理個案規範行政執法,做到“糾正一錯、規範一片”。加強對全國行政復議案件辦理的指導,穩步推進全國行政復議規範化建設。推動行政復議體制創新,不斷擴大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範圍,不斷豐富試點模式,依法有效化解大量行政爭議。
——加強和改善行政執法,推動公正廉潔執法。全國各地區、各部門已經制定規範和監督行政執法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和部門規章200多件,其中,地方性法規38件、地方政府規章144件、部門規章24件。這些制度確立了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規範行政裁量權制度、行政執法投訴制度、行政執法告知制度和案卷評查制度、行政執法監督制度、行政執法績效評估制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違法違紀行為處分制度。各地區、各部門還通過規範執法主體和執法程序,公開執法信息,創新執法方式,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加大問責力度,防止執法不公和腐敗現象。
三、清理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
——對現行行政法規的全面清理結束。自2010年年初開始,國務院法制辦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對691件行政法規進行清理。2011年1月8日,溫家寶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公佈了《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對與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深化的要求已明顯不相適應,與法律不盡一致、不夠協調的7件行政法規予以廢止,107件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國務院的此次清理,全部刪除了行政法規中的“投機倒把”規定,以及有關“計劃經濟”和“指令性計劃”等過時表述。
——與行政法規清理同步的規章清理工作順利完成。國務院辦公廳向各地方、各部門發出《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的有關問題的通知》後,規章清理工作全面啟動。在此次規章清理過程中,各地方、各部門普遍重視,通過書面徵求意見,召開座談會、論證會等方式,認真聽取相關部門、管理相對人、基層執法人員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反復研究論證,提出了清理意見。經過清理,各地方、各部門共明令廢止或宣佈失效規章1525件(地方政府規章1307件、部門規章218件),佔現行有效規章總數的12.4%;共修改規章1449件(地方政府規章1306件、部門規章143件),佔現行有效規章總數的11.8%,清理工作達到了預期目的。
——有關徵地拆遷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完成。為了更好地貫徹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經國務院領導同意,國務院法制辦、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聯合下發《關於做好有關徵地拆遷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開展了一次有關徵地拆遷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這次清理的範圍是有關徵地拆遷的現行地方政府規章,以及地方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發佈的有關徵地拆遷的現行規範性文件。清理的重點,是查找出這些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與《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相抵觸、不一致的問題。經過清理,各地方共廢止規章53件,修改規章26件;共廢止規範性文件3918件,修改規範性文件1410件。
四、學習貫徹行政強制法,努力提高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履行職責的能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是規範政府共同行為的一部重要法律,對政府立法、行政執法、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備案監督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為了做好行政強制法的貫徹實施,國務院印發《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要充分認識行政強制法施行的重要意義,全面掌握行政強制法的各項規定,切實增強貫徹行政強制法的意識和能力。國務院各部門抓緊對自己負責執行的行政法規中有關行政強制的規定進行梳理,各地區、各部門對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開展一次專項清理,與行政強制法規定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或者廢止;同時,還抓緊開展行政強制法實施主體的清理工作,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加強執法監督。各地方、各部門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紮實做好行政強制法的實施準備工作。
明年是貫徹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關鍵一年。讓我們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開拓進取,不懈努力,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政府,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