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為了速度不管質量是“講政治”,那麼,安置房“質量門”造成的後果又算什麼呢?
江西省最大的地震災民安置小區瑞昌市(縣級)瑞民家園,日前被媒體曝光存在竹篾窨井蓋、“紙殼”單元門等質量問題。當地政府也承認,因建設工期短,房屋“或多或少”存在質量問題。
安置房的對象主要是困難群眾,政府有責任讓他們住上舒心、滿意的房子。開工前,也常能看到地方政府要做“民心工程”、“陽光工程”的鑿鑿表態;但建成後,卻不時曝出各種“質量門”。這種反差不僅讓百姓期待落空,也使政府公信力受損。
安置房“質量門”的出現,自然與開發商缺乏“道德血液”有關。不過從道理上講,安置房建設要經過設計、開發、施工、監理、政府驗收等關卡。令人費解的是,這些安置房帶病闖關的能力怎麼那麼強?明明有監管驗收環節,為何有人看守卻無人設防?
監理專家被稱為房屋質量的“把關人”。就瑞昌安置房來説,問題反映多年,卻長期未能解決。是把關能力不足,還是監管態度不正?群眾疑惑重重。監理本應是公正的第三方,然而,從以往媒體披露的其他地方情況看,一些監理專家往往“收人錢財替人消災”,監管功能無法發揮。不僅如此,在“競爭”的邏輯下,一些監理企業底線頻頻失守,不再做給開發商找麻煩的“婆婆”,而當起了聽話的“管家”。
如果説,監理企業的花瓶角色中看不中用,那麼作為驗收主體,政府的作為同樣值得反思。目前,政府驗收房屋,採取“抽檢”和“竣工備案”制。“抽檢”就不會挨家挨戶,存在漏洞;“備案”是例行公事,不出事不追究。這種監管稍顯粗糙,離百姓需求距離較遠,還需積極創新。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瑞昌當地一方面表示“房屋結構安全可靠”,一方面也承認房屋存在質量問題,並解釋安置房在建設過程中,在當時是政治任務,工期被縮短,對質量肯定有影響。這種解釋其實難以説通。如果為了速度是“講政治”,那麼,安置房“質量門”造成的後果又算什麼呢?據悉,瑞昌政府稱已成立調查組,保證十天內處理到位。這樣的姿態固然值得鼓勵,但為何不能提前做到呢?
今年保障房要基本建成500萬套,新開工700萬套以上。質量問題不容絲毫馬虎和放鬆,它直接關係群眾生命財産安全,事關房地産調控大局。保障房質量不過關,沒人願買願住,就起不到保障百姓居住權利的作用,難以達到分流剛性需求的效果,給樓市調控埋下隱患。
“要對保障房建設實行質量終身責任制,一旦質量出了問題,不論責任人走到哪,都要追究其責任。”中央領導的表態,言猶在耳,政府相關部門還是莫要當成耳邊風,還請提前關上安置房的“質量門”。(聞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