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3日電(記者陳煒偉、朱立毅)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日前發出通知指出,煤礦安監局定於6月上旬至7月中旬,在山西、吉林、黑龍江、河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等八省市開展煤礦防治水重點督查,督促檢查發生煤礦重大水害事故地區吸取事故教訓、加強煤礦水害防治工作情況。
近期,我國煤礦發生多起水害事故,日前發生在黑龍江鶴崗市峻源二礦的“5·2”透水事故造成13人死亡。國家煤礦安監局在日前召開專題會議部署水害防治工作基礎上,組織開展此次重點督查,旨在督查貫徹落實情況和煤礦防治水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通知,督查將採取聽取彙報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通知要求,每個省市要督查2個地(市)區,至少抽查1個國有重點煤礦、1個地方國有煤礦和2個鄉鎮煤礦。在抽查的煤礦填寫的《煤礦防治水專項治理情況表》上填寫督查及處罰情況。具體督查範圍包括防治水制度及機構人員配備情況、防治水基礎資料編制情況、探放水制度和井下防治水措施落實情況、地面防治水措施和水害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等。
通知要求,對督查中發現的重大水害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格處罰,並以駐地煤礦監察機構名義及時下達執法文書。對發生煤礦重大水害事故的地區,要重點抽查事故查處情況和吸取事故教訓、採取相關措施等情況,督促其進一步加大防治水工作力度,有效防範重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