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31日電(記者 陳煒偉、朱立毅)記者31日從國家煤礦安監局獲悉,煤礦安監局決定針對部分煤礦企業及其所屬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將於6月至8月組織開展煤礦瓦斯防治專項監察。
根據煤礦安監局發出的通知,此次監察的內容包括:
煤礦瓦斯抽採達標工作落實情況。煤礦企業是否建立健全專業的瓦斯抽採機構和瓦斯抽採達標自評估體系、管理考核等制度;是否落實抽採達標責任、規劃和計劃;是否建設完善瓦斯抽採系統,切實做到先抽後採、抽採達標;對應抽未抽的礦井是否責令停産整頓,對抽採不達標的採掘工作面是否責令按規定停止生産。
瓦斯“零超限”目標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是否建立瓦斯超限立即停産撤人,並比照事故處理查明超限原因,落實防範措施相關制度;1個月內發生2次瓦斯超限的礦井是否停産整頓;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是否正常運轉,傳感器安裝位置、數量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是否按規定對系統和傳感器進行定期維護。
此外,監察內容還涉及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落實情況,9萬噸及以下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停産整頓相關工作落實情況,重大瓦斯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等。
煤礦安監局通知指出,瓦斯防治專項監察由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組織。國家煤礦安監局在把瓦斯防治工作納入擬於6月上中旬開展的異地監察執法內容的同時,將根據工作實際適時對重點産煤省(區、市)開展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