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1日電(記者華春雨、顏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1日公佈《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根據《行動計劃》,2012—2015年,我國將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完善工資制度,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改善勞動條件,強化勞動安全,保障勞動者的工作權利。
《行動計劃》提出的目標包括,2012—2015年,年均城鎮新增就業90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以內。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穩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13%以上。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到2015年,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加快勞動標準體系建設,規範勞動定額標準管理。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在實施安全生産戰略方面,《行動計劃》提出,到2015年,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高危行業中央企業應急平臺建設完成率達到100%,重點縣達到80%以上。到2013年,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和商貿8個工貿行業規模以上企業均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到2015年,交通運輸、建築施工等行業領域以及冶金等8個工貿行業規模以下企業均實現安全標準化達標。
此外,《行動計劃》還提出,要繼續落實《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設定的職業安全健康指標。將面向城鄉勞動者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培訓,實現到2015年,全國技能勞動者總量達到1.25億人,其中高技能人才達到3400萬人,佔技能勞動者的比例達到27%左右。將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充分發揮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作用,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結案率達到90%。
我國將積極開展國際人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新華社北京6月11日電(記者華春雨 顏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1日公佈《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根據《行動計劃》,2012—2015年,我國將積極開展國際人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行動計劃》指出,中國致力於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國際人權交流與合作,推動國際人權事業健康發展。包括:
——認真落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對中國首次國別審查的有關合理建議,籌備並積極參加第二次國別審查工作;
——深入參與聯合國人權機制工作,推動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以公正、客觀和非選擇方式處理人權問題;
——繼續與聯合國人權特別機制開展合作,認真答覆特別機制來函;根據接待能力並兼顧各類人權平衡的原則,視情況考慮邀請特別報告員訪華;
——繼續與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保持良好合作關係;
——繼續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與有關國家開展人權對話與交流,與發展中國家加強人權領域磋商與合作;
——繼續參與亞歐非正式人權研討會等亞太地區、次區域框架下的人權活動。
2015年前中國將至少新增5個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
新華社北京6月11日電(記者崔靜、顏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1日發佈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指出,中國將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人權教育和培訓,在全社會傳播人權理念,普及人權知識。發揮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的作用。到2015年,至少新增5個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
行動計劃提出,中國將把人權教育納入公務員培訓計劃。強化對公務人員的人權教育培訓。支持人權研究機構編寫人權培訓教材,參與人權培訓工作。
加強中小學人權教育。將人權知識融入相關課程,納入學校法制教育。開展適合青少年特點的人權教育活動,推動中小學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營造尊重人權的教育環境。
鼓勵高等院校開設人權公選課程和專業課程。支持人權相關學科和專業建設,鼓勵開展人權理論研究。
此外,鼓勵並推動企事業單位普及人權知識,形成尊重和保障人權的企業文化。鼓勵新聞媒體傳播人權知識。提高全民人權意識,形成全社會重視人權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