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5日電(記者胡浩)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5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強對農村小餐飲、“農家樂”、農村學校食堂等的食品安全監管,提升農村餐飲食品安全水平。
指導意見指出,目前我國農村餐飲食品安全形勢總體穩中向好。但是,由於農村餐飲業多、小、散、低現象嚴重,從業人員依法誠信經營意識淡薄,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力量薄弱,監管手段落後,食品安全事故時有發生,我國農村餐飲食品安全工作亟待進一步加強。
指導意見要求,要建立以縣為監管中心,以鄉(鎮)為監管前沿,向村輻射延伸的縣、鄉(鎮)、村三級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網,逐步實現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全覆蓋。
對於農村小餐飲和“農家樂”,指導意見提出,要嚴格許可審核,確保小餐飲和“農家樂”滿足餐飲食品安全基本條件和要求。地方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針對農村小餐飲和“農家樂”餐飲食品安全的特點,強化分類監管,提高監管頻次,嚴格從業人員健康、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以及就餐場所環境衛生等方面的監管,嚴格食品安全加工操作行為,規範使用食品添加劑,嚴禁使用非食用物質加工製作食品。
指導意見強調,地方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與教育行政部門加強溝通合作,督促農村各類學校全面落實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簽訂餐飲食品安全承諾書,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針對關鍵環節、重點時段、重點品種,要加強農村學校食堂的日常監管和監督抽驗,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此外,指導意見明確,地方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全面推行農村集體聚餐活動報告指導制度,做好農村集體聚餐的備案和指導工作,加強農村廚師的培訓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