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5日電(記者 陳煒偉、朱立毅)為促進煤礦作業場所粉塵危害防治工作,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煤礦職工健康和相關權益,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日前印發通知,決定開展一次煤礦作業場所粉塵危害防治專項監察。
根據這份通知,此次專項監察的內容是煤礦企業按照規定要求落實粉塵危害防治主體責任的情況,主要包括:是否建立粉塵危害防治制度;是否配備粉塵監測人員及設備;是否選擇和佈置粉塵監測採樣點;是否開展粉塵日常監測;是否建立防塵灑水系統;在爆破過程中,是否採取噴霧降塵措施;幹式鑽孔時,是否採取捕塵、降塵措施;綜採工作面是否採取防塵措施;掘進機掘進作業時是否建立綜合防塵系統;採掘工作面回風巷是否安裝自動控制風流凈化水幕;轉載及運輸過程中,是否採取防塵措施;是否採取煤層注水。
通知要求,本次專項監察由各省級煤礦安監局具體組織,時間由各省局自行安排,原則上10月31日前完成。在監察過程中要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並由駐地煤礦安全監察分局下達執法文書,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産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