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領域向民間資本全面開放
——解讀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政策看點
新華社北京7月31日電(記者徐硙)文化部近日發佈《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的實施意見》,作為民間資本進入較早的文化領域,意見首次提出文化領域全面向民間資本開放,並明確提出國有和民營一視同仁。
文化部文化産業司司長劉玉珠表示,《意見》拓寬了民間資本可以進入的領域範圍,系統梳理了對民營企業的政策,為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創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民間資本投入文化領域建設大有可為。
文化領域全面向民間資本放開
文化領域是向民間資本開放較早的領域,截至2010年,全國共有民營文藝表演團體近7000家,民營電視節目製作企業2800余家,民營電影製片發行公司近400家,全國民營出版物連鎖經營企業8家,民營出版物發行企業11萬個。
但是,公共文化服務和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兩個領域之前均未向民資放開。國家文化發展國際戰略研究院常務副院長李嘉珊表示,《意見》的一個突出特點是把文化領域全面向民間資本開放。不論是公益性的文化事業,還是經營性的文化産業,不論是院團改制,還是對外文化交流,民間資本都可以有序參與。
《意見》首次明確: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國有文藝院團轉企改制、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民間資本投資文化産業發展、鼓勵民間資本投入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保護、鼓勵民間資本積極參與對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貿易。
“可以説,《意見》的出臺,進一步拓寬了民間資本可以進入到文化領域的範圍,具有很高的‘含金量’。”劉玉珠説。
對國有文化企業和民營文化企業一視同仁
《意見》明確規定,對民營文化企業在立項審批、投資核準、項目招投標、政府採購、評比表彰、申請專項資金、享受稅收優惠、申報國家級文化産業示範園區和國家文化産業示範基地等方面,要與國有文化企業一視同仁,不得對民營文化單位設置任何附加條件、標準和程序。
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巫志南認為,這一規定,標誌著多元主體進入文化領域的合法性和正規化,政策走向從一般性號召進入到實質性推動的階段。
劉玉珠表示,文件在諸多方面涉及對民營企業一視同仁的政策,這也是文化部第一次對民營文化企業的相關政策進行系統性梳理,今後一定會按照《意見》切實落實,不會厚此薄彼,將政策踏踏實實地落到實處。
同時,《意見》還規定,支持民營文化企業、民辦機構及民間文化團體人才隊伍建設,在評定職稱、參與培訓、申報項目、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國有文化單位同等對待,帶動民間文化人才參與文化建設的積極性。
多措並舉促民間資本更好發展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産業研究院齊勇鋒研究員認為,對於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最重要的是為民營企業創造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環境。隨著文化産業的快速發展和相關政策的積極扶持,各類資本對文化産業的投資一直保持很高熱情,但在公共資源享有、政府規劃引導等方面還存在一定障礙。
因此,《意見》就加強對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的指導和規範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如加快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和徵信體系,綜合運用政策指導、資質認定、業務培訓、監督檢查等措施;加強文化行業協會、商會、學會、聯盟等行業自律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其為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提供法律、政策、諮詢、財務、管理和市場信息等服務的積極作用等。
同時,為了推動民間資本更好、更健康、更有序地發展,《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強對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現狀、發展趨勢的監測和分析,把握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的動態。今後,文化部將適時修訂《文化部文化産業投資指導目錄》,合理引導民間投資者正確判斷形勢,減少盲目投資。
劉玉珠表示,在各級財政加大對文化支持的同時,將投入更大的力氣,利用社會力量促進文化的大發展大繁榮,希望民營企業能更多地進入到文化的各個領域中,為百姓提供更多更加豐富多彩的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