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快遞企業把耐風火柴、鋰離子電池等禁運危險品運上飛機,造成燃燒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快遞業在快速發展中時有類似“蘿蔔快了不洗泥”的事件發生。28日,交通運輸部公佈了《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
在快件安全方面,《徵求意見稿》規定,快遞企業應建立並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制度,加強生産安全和應急管理。對不能確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企業應當要求用戶出具相關部門的安全證明。用戶不能出具安全證明的,不予收寄。收寄已出具安全證明的物品時,應當如實記錄收寄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重量、收寄時間、寄件人收件人名址等內容,記錄保存期限應當不少於一年。
《徵求意見稿》規定,除非企業與寄件人另有約定,否則快遞企業投遞快件(郵件),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郵件)外包裝完好,由收件人簽字確認。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等異常情況的,企業應當告知收件人先驗收內件再簽收。對於網絡購物、代收貨款以及與用戶有特殊約定的其他快件(郵件),企業應當與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確投遞驗收的權利義務,並提供符合約定的驗收服務。
目前全國約8000家快遞企業中,有不少抗市場風險相對較弱的中小微快遞企業,為防止它們因突然倒閉或“爆倉”而損害消費者利益,《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快遞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發生重大服務阻斷、暫停快遞經營活動時,快遞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24小時內向郵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並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