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1月29日電(記者 王飛航)記者29日從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獲悉,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巡視員王有明因腐敗問題被查處,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記者29日從山西省紀委監察廳、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等部門得到證實,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巡視員王有明,因在擔任晉城市國土局局長期間,犯有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等問題,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請上級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金和退休待遇;對其涉嫌犯罪的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山西省地處黃土高原,因煤炭産量佔中國1/4而被稱為“中國煤海”。多年來,山西的發展因煤而興,問題也因煤而生,特別是煤焦産業發展過程中伴生的腐敗問題嚴重敗壞了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山西省從2008年開始集中開展煤焦領域反腐敗,堅決查處一大批腐敗案件,截至目前已有上千名政府公職人員相繼“落馬”,依法受到嚴厲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