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1月29日電(記者 呂曉宇 魏飚)記者從山西省政府相關部門獲悉,煤炭大省山西將全面建立完善資源、能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修復機制,其中包括“建立污染者付全費制度”。今後生態環境破壞的責任方不能“一走了之”,須全面負責恢復生態。
山西是中國能源原材料基地,60多年來,山西累計産煤120億噸,外運90億噸。長期高強度資源開採給山西帶來地質災害、河流污染等一系列生態問題。
近年來,山西已形成一些較為成熟的生態修復機制。2007年山西率先在全國實施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每生産一噸煤均抽取一定資金用於生態恢復。山西省發改委數據顯示,從2007年至今,僅省級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就投入240多億元用於汾河等重點區域生態治理,汾河實現連續幾年不斷流,水質持續改善。
山西今後將繼續探索、建立和完善生態環境産權制度、礦山環保與治理責任機制和補償機制、資源節約和節能減排機制等一系列生態環境修復機制,並首次提出“建立污染者付全費制度”。
山西省環保廳相關專家説,污染者付全費制度將嚴格依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逐步建立完善。對“生態欠賬”山西將投入更多資金實施恢復治理,今後將嚴格實行資源開採與生態治理“同步規劃、同步實施”。採礦權申請人申請辦理採礦許可證時,應附具相關部門批准的礦山環保治理和土地復墾方案,並繳存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
山西還將完善日常環境監管體系和污染事故責任機制,如果出現環境污染事故,事故責任者須承擔全部經濟和環境損失。這些機制將通過建章、立法等多種形式建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