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海水淡化産業發展 彌補淡水資源不足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解讀我國首個海水淡化産業發展規劃
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 江國成)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海水淡化産業的意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印發了《海水淡化産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我國為什麼要制訂此項規劃?它對於指導推動我國海水淡化産業發展有怎樣的作用?記者就此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彌補淡水資源不足
問:為什麼要制訂上述規劃?
答:為解決部分沿海城市水資源嚴重短缺問題,促進缺水城市工業發展,我國政府高度重視海水淡化工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動海水淡化産業發展。
“十一五”期間,我國海水淡化發展迅速。截至2010年底,已建成海水淡化裝置70多套,設計産能60萬立方米/日,年均增長率超過60%;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技術取得突破性進展,反滲透海水膜、高壓泵、能量回收裝置等取得明顯進步,脫鹽率由99.2%提高到99.7%以上;産業發展已具備條件,海水淡化市場已基本形成;各級政府高度重視海水淡化,社會各界普遍關注海水淡化産業發展。
與此同時,在我國還存在對海水淡化戰略意義認識不足、自主創新能力較弱、産業發展水平低和配套政策不足等問題。因此,統籌規劃,加快發展海水淡化産業是十分必要和緊迫的重要任務。 為此,發展改革委組織編制了《規劃》。
問:《規劃》的主要目標是什麼?
答:《規劃》提出了提高産能、完善産業體系和增強競爭力等目標。
具體而言,到2015年,我國海水淡化産能將達到220萬立方米/日以上,海水淡化對解決海島新增供水量的貢獻率達到50%以上,對沿海缺水地區新增工業供水量的貢獻率達到15%以上。
另外,《規劃》提出:建立我國自主技術研發、裝備製造、工程設計建設和應用、原材料生産等完整的海水淡化産業體系,海水淡化原材料、裝備製造自主創新率達到70%以上,完善海水淡化産業鏈;海水淡化成本不斷降低,關鍵技術、裝備、材料的研發和製造能力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拓展海水淡化市場,提高國內外市場競爭力。
問:國家將採取哪些措施,推動實現既定規劃目標?
答:為順利完成《規劃》確定的主要任務,我委將重點開展以下工作:加強關鍵技術和裝備研發,提高海水淡化關鍵設備、成套裝置研製能力和技術集成水平;提高工程技術水平,積極研究開發海水淡化各環節的工程技術和成套裝置;培育海水淡化産業基地,造就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海水淡化裝備製造企業和工程設計建設企業。
另外,國家將組建海水淡化産業聯盟,使分散的各類資源和能力形成合力參與市場競爭,形成完善的産業鏈;實施海水淡化示範工程,既能生産合格的淡化水,又要提供良好的産業示範平臺;建設海水淡化示範城市(海島、工業園區),促進産業發展;推動使用海水淡化水,增強其對水資源補充和保障作用;建立健全標準體系,引導海水淡化産業健康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