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8日電(記者朱立毅)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的27家玩具生産企業按照《兒童玩具召回管理規定》要求,向其所在地省級質監局提交了召回報告,決定對其生産的31種玩具産品(包括童車類産品)實施召回。
國家質檢總局18日通報指出,本次召回範圍內的玩具在小零件、銳利尖端、繩索、小球、用於包裝玩具的塑料包裝袋、剛性材料上的圓孔厚度、突出物、折疊鎖定裝置、動態耐久性測試、危險夾縫、動態強度等方面存在安全隱患。當上述缺陷玩具或玩具部件暴露在兒童面前時,有可能造成兒童意外傷害,危及兒童健康和人身安全。
本次召回範圍內的玩具産品的生産者與其經銷商將通過各種方式向社會公示其召回信息及具體召回措施。兒童玩具的購買者可以直接與當地經銷商或生産廠家聯絡,也可登錄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産品管理中心網站,或撥打熱線電話010-59799616了解情況。
國家質檢總局要求,生産類似玩具的其他企業應以對消費者高度負責的態度,依法履行缺陷産品召回義務,主動召回有類似缺陷的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