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月30日電(記者王菲菲)山西省忻州市新聞辦30日説,靜樂縣縣委書記因女兒吃空餉被免職兩月後復出,符合幹部任用有關規定。
忻州市新聞辦稱,2012年1月14日,針對原山西省靜樂縣縣委書記楊存虎因女兒吃空餉所犯錯誤,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楊存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2年1月15日,山西省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免去楊存虎靜樂縣縣委書記職務,保留正縣級級別。
2012年3月20日,忻州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楊存虎任忻州市環保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後因忻州市環保局局長工作調動,市環保局工作由楊存虎暫時主持。
忻州市新聞辦有關同志表示,楊存虎的工作安排符合《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及幹部任職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