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農民安居樂業的美麗鄉村
——學習貫徹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精神之五
新華社北京2月4日電(新華社特約評論員)伴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催人步伐,加快改變農村面貌到了一個關鍵時期。按照黨的十八大提出的“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要求,必須下更大的決心、花更大的氣力,加快改善農村生産生活條件,合力建設農民安居樂業的美麗鄉村。對此,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用很大篇幅作出了部署安排,明確要求改進農村公共服務機制,積極推進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
從現在起,要在七年多時間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重點難點仍在農村,關鍵還是要看農村。如果農村面貌沒有大的根本改觀,如果城鄉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人居環境等方面的差距不儘快縮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進程就會被遲緩拖延。近年來國家把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重點放在農村,採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農村民生有了很大改善,農村面貌發生了很大變化,但比起城市日新月異的發展仍顯滯後,彌補城鄉二元體制形成的歷史欠賬還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隨著城鎮化的深入發展,會有數以億計的農業轉移人口離開農村,進城安家落戶,真正變為市民。但有一個現實必須正視,即使我國的城鎮化率達到許多中等發達國家的水平,也還會有幾億人生活在農村。因此,推進城鎮化和建設新農村要“雙輪驅動”,在加快城鎮化進程中,新農村建設這只輪子不僅不能放慢,而且還要提速,儘快補上農村這一“短板”,讓廣袤農村成為農民共享發展成果的美好家園。
中央一號文件強調,大力推動社會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向農村傾斜,努力縮小城鄉差距,加快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使留在農村和進入城鎮的農民都能夠安居樂業。要加大公共財政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覆蓋力度,逐步建立投入保障和運行管護機制。推動城市優質教育、衛生、文化資源向農村覆蓋,提高城鄉社會事業均衡發展水平。農村社會保障制度要在加快全覆蓋的基礎上,逐步創造條件實現城鄉制度並軌、水平標準統一。促進公共資源均衡配置,逐步使農民也能享受到與城市居民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同時,要把人口城鎮化作為城鎮化的重要任務,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有計劃、有步驟地讓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在城鎮落戶。對在城鎮就業而暫未落戶的農民工,也要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中央一號文件還對加強農村生態建設、環境保護和綜合整治作出一系列部署,旨在描繪農村大地青山綠水、鳥語花香、林茂糧豐的和諧圖景,使美麗鄉村成為美麗中國的堅實基礎。
推進城鎮化也好,建設新農村也好,一定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地方擅自撤村並村,盲目“攤大餅”、搞大的村民聚住區,甚至讓農民“被上樓”,群眾很有意見。隨著城鎮化推進和人口結構的變化,一些村莊會逐步自然消失,但切不可拔苗助長,更不能在這一過程中侵害法律賦予農民的民主和財産權利。從方便農民生産生活、保持鄉村功能特色、保障農民合法權利出發,中央一號文件特別要求科學規劃村莊建設,嚴格規劃管理,合理控制建設強度;明確提出不提倡、不鼓勵在城鎮規劃區外拆並村莊、建設大規模的農民集中居住區,不得強制農民搬遷和上樓居住;規定遷建農村居民點和撤並村莊必須尊重農民意願,經村民會議同意。同時,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制定專門規劃,啟動專項工程,加大力度保護有歷史文化價值和民族、地域元素的傳統村落和民居,使中華民族悠久的歷史文化能世代相傳。這些,都是應當在推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工作中需要把握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