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人人健康——全面實施《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陳 竺 張 茅
“十一五”期間,我國衛生工作取得重大進展,《衛生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確定的主要目標和任務全面完成。“十一五”末期,人均預期壽命提高到74.83歲,孕産婦死亡率下降到30.0/10萬,嬰兒死亡率下降到13.1‰,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下降到16.4‰,人民群眾健康水平明顯提高,主要健康指標總體位居發展中國家前列,衛生工作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衛生事業要實現科學發展還面臨很多困難。衛生資源配置、衛生服務利用、居民健康水平還存在顯著的城鄉、地區和人群間差異,衛生投入仍然不足,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總體上滯後於社會經濟發展。在衛生發展的內部結構和發展方式上,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治療、輕預防,重規模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輕精細化管理和機制轉換,重技術服務、輕人文建設等問題。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衛生事業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2012年10月,國務院印發了《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十二五”期間我國衛生事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是政府履行衛生規劃、服務、監管等方面職責的重要依據。全國衛生系統要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遵循以人為本、以健康為本的科學發展理念,圍繞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看病就醫問題,調整發展思路,改革體制機制,不斷探索中國特色衛生發展道路,落實好《規劃》各項工作,努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衛生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
“十二五”期間的衛生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維護人民健康為中心,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動力,堅持衛生事業的公益性,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和基層為重點、中西醫並重、依靠科技與人才,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完善國民健康政策,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産品向全民提供,促進衛生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健康水平。堅持“統籌兼顧,科學發展,政府主導、全社會參與,強化能力建設”的基本原則,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使全體居民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服務質量、服務效率和群眾滿意度顯著提高,個人就醫費用負擔明顯減輕,地區間衛生資源配置和人群間健康狀況差異不斷縮小,基本實現全體人民病有所醫,人均預期壽命在2010年基礎上提高1歲。
加快醫藥衛生體系建設,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一是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強重大疾病防控體系建設,完善衛生監督體系。加強婦幼衛生和健康教育能力建設,加快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體系建設,加強採供血服務能力建設。到2015年,基本建立分工明確、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互動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城鄉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二是加強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優化配置醫療資源,大力發展非公立醫療機構。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建設,優先建設發展縣級醫院。完善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建立醫療聯合體等分工協作機制,促進醫療資源縱向流動,推動大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縣級醫院與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協作聯動。到2015年,基本建立規範有序、結構合理、覆蓋城鄉的醫療服務體系,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服務。
三是健全醫療保障體系。建立和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到2015年,基本建立以基本醫療保障為主體、其他多種形式保險為補充、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個人醫藥費用負擔進一步減輕。
四是建立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提高藥品安全水平。強化藥品研製、生産、流通和使用全過程質量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藥品行為。實施國家藥品標準提高行動計劃,制定和完善基本藥物制度相關配套政策,健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遴選調整機制,規範基本藥物採購機制,強化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管理,建立和完善基本藥物臨床綜合評價體系。到2015年,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為基礎的藥品器械供應保障體系進一步規範,確保基本藥物安全有效、公平可及、合理使用。
努力做好各項重點工作,優先滿足群眾基本醫療衛生需求
一是加強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國民健康行動計劃。到2015年,重點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人群知曉率達到50%以上。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做好婦幼衛生工作,廣泛開展健康教育。繼續做好鼠疫、流感大流行、重大輸入性傳染病或新發現傳染病疫情等重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和應對工作。為流動人口提供均等化的公共衛生服務。
二是強化食品安全和衛生監督工作。貫徹落實《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推進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規制度建設,強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建設,加強食品安全標準制修訂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流行病學調查機制。加大職業病防治力度,提高職業病防治能力和水平。
三是全面加強醫療服務管理。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建立健全醫療服務監管體系。推行惠民便民措施。加強對醫療費用的監管,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按照“四個分開”的要求,全面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深化城市公立醫院改革。鞏固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優先發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逐步形成基層首診、分級醫療、上下聯動、雙向轉診的診療模式。
四是積極發展中醫藥事業。進一步完善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加強縣級中醫醫院建設。開展重大疾病的中醫藥防治與研究。積極發展中醫醫療和預防保健服務。大力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和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培養一批高質量中醫藥人才,加強中醫藥繼承與創新,完善中醫藥發展的保障機制。
五是加強醫藥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和醫學科技發展。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加快實施人才強衛戰略,大力推進醫藥衛生人才制度完善和機制創新。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加快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養制度,加強農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推動醫藥衛生科技進步,大力推進醫藥衛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六是推進醫藥衛生信息化建設。加強區域信息平臺建設,推動醫療衛生信息資源共享。提高城鄉居民規範化電子健康檔案建檔率。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以省為單位建立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
七是加快健康産業發展。建立完善有利於健康服務業發展的體制和政策,鼓勵社會資本大力發展健康服務業。完善鼓勵和促進非公立醫療機構發展的政策措施。大力發展生物醫藥,改造提升傳統醫藥。
(作者:陳 竺,衛生部部長;張 茅,衛生部黨組書記、副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