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2月22日電(記者 余靖靜)2013年起,浙江省將建立並實施小學、初中“減負”情況通報制度,以接受社會監督,共同推動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工作。
記者22日從浙江省教育廳獲悉,“減負”通報的內容包括:學校在開設課程、控制學生作業量、控制補課、規範考試管理、確保學生的休息和鍛鍊時間、規範招生秩序等方面的落實情況;課業負擔徵求意見制度、教學活動安排公示制度和家校聯動制度等方面的建立和落實情況。
浙江省教育廳要求,每年四月、六月、十月和十二月底,各縣(市、區)教育局都要將所轄學校的“減負”情況匯總上報給各設區市教育局,各設區市教育局匯總後上報省廳。浙江省教育廳將適時公佈各地情況,以接受社會的監督。
據了解,2010年8月起,浙江全面開展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工作。小學低年級“減負”有較明顯的改觀。但一進入小學高年級尤其是面臨中考壓力的初中,課業負擔往往“減而復增”“邊減邊增”。
浙江省教育廳表示,治理“減負”,除了教育系統內自覺,推進考試製度和評價制度的改革,還盼得到家長的理解支持以及教育系統外的監督,多方努力,共同幫助孩子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