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日電(記者韓潔、徐蕊)記者1日從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為支持城鄉道路客運行業發展,我國將從今年起對城市公交站場、道路客運站場免徵三年城鎮土地使用稅。
根據兩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對城市公交站場道路客運站場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的通知》,這一免稅優惠執行期限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通知明確,城市公交站場運營用地,包括城市公交首末車站、停車場、保養場、站場辦公用地、生産輔助用地;道路客運站場運營用地包括站前廣場、停車場、發車位、站務用地、站場辦公用地、生産輔助用地。
兩部門指出,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城市公交站場、道路客運站場必須是由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等批准,按《汽車客運站級別劃分和建設要求》等標準建設的,為公眾及旅客、運輸經營者提供站務服務的場所。符合免稅條件的企業須持相關文件及站場用地情況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