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5月27日電(記者姜偉超)自2012年初至今,甘肅省高速公路發生衝卡逃費12萬餘次,一些路段甚至演變成團夥協作模式暴力衝卡。為打擊衝卡逃費行為,甘肅省出臺新規,高速公路收費站衝卡逃費行為情況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甘肅省公安廳交警總隊介紹,自2012年以來,甘肅省高速公路衝卡行為日益嚴重,由個人衝卡演變為結夥衝卡,再到有計劃、有組織的團夥衝卡,以及有組織、有預謀的暴力衝卡。不僅擾亂了高速公路運營管理秩序,更給公共安全埋下隱患。
據交警部門介紹,目前甘肅對於暴力衝卡犯罪行為尚無定性、定量的司法解釋及規定,衝卡被抓後,一般是按交通安全法給予罰款扣分的處罰,缺乏從根本上遏止惡意衝卡逃費現象的有效途徑和手段。
為此,甘肅省公安及交通運輸部門日前出臺新規,嚴厲打擊高速公路收費站車輛衝關逃費違法犯罪行為。
新規定明確,對採取尾隨前車、衝撞護欄等方式衝關逃費;假冒、盜用軍警等特種車輛號牌騙套通行費;採用欺騙手段減輕車輛實際承載重量少交車輛通行費等衝卡逃費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偷逃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或相關行為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對組織、教唆他人多次偷逃車輛通行費、造成收費及交通設施較大損失或以暴力、威脅、侮辱等手段妨礙行政執法人員、收費人員履行職務等嚴重行為依法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