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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報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6月27日 20時05分   來源:新華社

審計“倒逼”財政體制改革
——解讀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報告

    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記者 張曉松)受國務院委託,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關於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這份報告整合了一年來的多項審計成果,從宏觀角度審視當前體制機制層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並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完善分稅制、建立政府財務報告制度等治本之策,字裏行間透露出深化財政體制改革的迫切性。

    關注政府間財權事權不匹配,呼籲完善分稅制

    我國現行分稅制財政體制運行近20年,有效緩解了中央財政困境,但隨著時間推移,對地方財政運轉的不良影響也日益明顯。

    今年審計報告結合當前18個省地方財政運行情況以及中央財政管理情況,首次從多個層面剖析了分稅制財政體系與當前改革發展的諸多不相適應:

    ——從政府與市場的關係看,政府職能範圍不清,越位與缺位並存,各地一方面圍繞招商引資競相出臺優惠政策,並以大量財政資金補貼競爭性企業,另一方面對民生領域投入不足;

    ——從政府間事權劃分看,目前,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擔的教育、衛生、支農等多個事項的支出責任並未明確,而少數明確支出責任的事項,上下級政府又交叉安排支出;

    ——從中央與地方之間的財權劃分看,地方各級稅收收入不能滿足當年公共財政支出的一半,預算支出又受達標增支政策約束,缺乏收入和預算自主權;

    ——從轉移支付制度看,中央轉移支付佔中央公共財政支出比重、規定專門用途的轉移支付佔中央轉移支付比重均高達60%以上,加之管理不完善、分配不規範,造成資金自上而下層層結存、跑冒滴漏。

    針對這些問題,審計報告提出合理劃分各級政府間事權,充實地方稅體系,保障其履行事權所需的財權,切實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清理撤銷不屬於中央事權的專項轉移支付等建議,著力推進完善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分稅制。

    揭示財政“家底”不清,建議實行政府“年報”制

    預算體系的統一完整和財政管理的規範有序,是深化財政體制改革的重要基礎。

    今年的審計報告把資金分配、政策實施、預算執行與決算草案的審計融為一體,從預算的完整性、執行的規範性、決算的準確性、財政管理的有效性等方面,反映了當前財政“家底”不清等突出問題。

    在中央財政管理方面,報告指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範圍不完整,抽查的18個省本級的34%的中央轉移支付未編入年初預算;“打捆”預算、代編預算大量存在,部分投資安排給了不符合條件的單位或項目;有的專項資金切塊後由不同部門多頭分配,有的項目由同一部門內部不同司局重復安排投資;上百億元投資計劃未按程序下達,有的事項未如實向全國人大報告;決算草案編制不完整,未反映國有股權、固定資産等資産及負債情況。

    今年的審計報告還首次將公共財政、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三本預算放在一起,對各自的功能定位進行了分析比較,揭示出功能界定不清晰、彼此交叉安排資金等突出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審計報告提出,要加快健全統一規範的政府預算體系,將政府收支全面納入預算管理;要像上市公司發佈“年報”一樣,逐步建立政府財務報告制度,全面反映政府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績效;同時,要加大預算公開力度。

    著眼提升行政效率,建議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

    在當前財政收入高速增長勢頭有所放緩,而民生等剛性支出不斷增長的情況下,要想有效緩解財政收支矛盾,把有限資金用到“刀刃”上,就必須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提升政府的行政效率。

    為此,今年的審計報告在繼續關注違法違規的同時,始終抓住績效不放。

    在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方面,報告指出,中央本級財政資金閒置較多,未能形成有效需求。如公共財政預算中,近5%的收入不能統籌使用,僅車輛購置稅一項就結余37億多元,還有104個部門本級結余結轉近400億元;基金預算中,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等三項基金連年結轉,餘額累計近340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82%的支出l0月份後才下撥,影響到當年執行。地方財政資金閒置問題也不容忽視,18個省本級財政專戶存款餘額相當於其國庫存款的44%。

    在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效果方面,報告也反映了目前重分配輕管理、重投入輕效果問題突出,部分項目未達預期效果。如對能源節約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等中央轉移支付資金,審計人員自上而下進行了全過程跟蹤審計,發現有42%的資金被結存在各級財政或主管部門,撥付到項目單位的資金又有近2%被虛報冒領、擠佔挪用,抽查的項目中23%實施進度緩慢或建成後未實現目標。

    一方面,低效問題大量存在,另一方面,績效評價覆蓋面較低。2012年中央部門開展績效評價的項目資金僅佔部門項目預算的l.5%。

    針對這些問題,報告提出,應注重增收節支,厲行勤儉節約,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同時,通過體制建設,加強預算績效考核的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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