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煤礦瓦斯防治 加快煤層氣産業發展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談
《關於進一步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採利用的意見》
新華社北京9月23日電(新華社記者雷敏)為加強煤礦瓦斯防治,加快煤層氣産業發展,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採利用的意見》。為詳細了解《意見》出臺的背景、意義和主要內容,記者23日採訪了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
問:社會各界一直非常關注煤層氣(煤礦瓦斯)的抽採利用,請問我國煤層氣(煤礦瓦斯)抽採利用的現狀如何?
答:2005年,我國成立以國家發展改革委為組長單位的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國務院辦公廳先後印發了《關於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採利用的若干意見》和《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見》,出臺了相關扶持政策,加大了煤礦瓦斯防治和煤層氣開發利用工作力度。
八年來,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全面推進煤礦瓦斯防治和煤層氣開發利用工作,取得顯著成效。2012年,全國發生煤礦瓦斯事故72起、死亡350人,比2005年分別下降83%、84%;煤礦瓦斯抽採量114億立方米、利用量38億立方米,比2005年分別增長4倍和5倍;地面煤層氣開發從零起步,累計施工煤層氣井13000余口,形成産能70億立方米/年,2012年産量27億立方米,利用量20億立方米。
問:此次《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答: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採利用,是保障煤礦安全生産的治本之策,是增加清潔能源供應的有效途徑,是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重要舉措。雖然我國煤礦瓦斯治理和煤層氣開發利用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企業抽採利用瓦斯內在動力不足,煤礦瓦斯綜合利用率偏低、地面煤層氣開發緩慢,一些制約煤礦瓦斯防治和抽採利用的突出問題亟待解決。一是隨著煤礦開採深度增加,井下地質條件日趨複雜,瓦斯防治成本持續上升,治理難度越來越大。二是隨著物價上漲及生産材料、人工等費用快速增長,現有扶持政策激勵效應日益降低,煤層氣産銷價格倒挂現象突出,即使享受財政補貼,煤層氣企業仍無法盈利。三是煤炭和煤層氣協調開發機制不健全,礦業權交叉重疊問題在一些地區依然存在。一些煤層氣勘探開發項目與煤炭開採缺乏溝通協調,給煤礦安全生産帶來隱患。四是低階煤、深部煤層氣勘探開發技術尚未取得實質性突破,難以滿足大規模開發需要。
今年以來,吉林、貴州等省相繼發生多起重特大瓦斯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産造成重大損失,瓦斯防治形勢非常嚴峻。
問:《意見》出臺了哪些新的扶持政策支持煤層氣(煤礦瓦斯)抽採利用?
答:一是加大中央財政支持力度。提高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煤炭淘汰落後産能中央財政獎勵資金重點支持關閉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小煤礦。
二是強化稅費扶持政策。逐步擴大煤礦企業增值稅進項稅抵扣範圍,研究制定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的增值稅優惠政策,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財政補貼符合規定的作為企業所得稅不徵稅收入處理,修改完善安全生産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
三是完善煤層氣定價機制和發電上網政策。放開煤層氣(煤礦瓦斯)出廠價格,簡化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並網項目各項手續。煤礦企業利用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優先自發自用,富餘電量需要上網的,由電網企業全部收購,適時提高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水平。
問:國家能源局將採取哪些具體措施貫徹落實《意見》?
答: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將採取以下三個方面措施,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
一是強化學習宣傳。要把貫徹落實《意見》與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結合起來,把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採利用,作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作為推動能源結構調整和煤炭工業發展方式轉變的一項重要工作。
二是完善配套政策。對《意見》中明確提出的提高煤層氣(煤礦瓦斯)中央財政補貼標準、擴大中央財政建設投資支持範圍、擴大煤礦企業增值稅進項稅抵扣範圍、研究制定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增值稅優惠政策、提高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上網標桿電價等政策,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加快推動落實。
三是加強督促指導。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組織1至2次專項檢查,及時協調貫徹落實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督促各産煤省(區、市)政府按照《意見》要求,發揮煤礦瓦斯防治(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作用,指導煤礦和煤層氣企業抓好《意見》貫徹落實,並及時將貫徹落實情況反饋到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