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審員參審長春“盜車殺嬰”案等社會高度關注案件
新華社北京10月22日電(記者楊維漢)全國人大常委會22日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陪審員決定執行和人民陪審員工作情況的報告。記者從報告中了解到,各地法院注重對一些社會關注、案情複雜的案件,吸收人民陪審員參加審理。如今年以來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長春“盜車殺嬰”案、海南“校長帶女生開房”案等。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表示,要進一步擴大陪審案件範圍,越是社會關注的案件,越應吸收人民陪審員參加案件審理。
據了解,我國人民陪審員制度全面實施,使越來越多的人民群眾直接參與審判活動。全國目前現有人民陪審員8.7萬人,比2006年增加3.1萬人,人民陪審員總數已超過基層人民法院法官的二分之一。8年來,全國人民陪審員參加審理案件共計803.4萬人次,其中2012年參加審理案件人次是2006年的3.8倍。
最高人民法院統計顯示,全國人民陪審員參加審理案件總數共計628.9萬件,其中刑事案件176.4萬件、民事案件429.8萬件、行政案件22.7萬件。全國人民陪審員參加審理的案件比例逐年提高,今年上半年全國法院審理的一審普通程序案件陪審率已達71.7%,比2006年提高52%。
周強説,各地法院規範選任程序,豐富選任方式,既廣泛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以及社區工作者參加陪審工作,也注重提高普通群眾代表所佔比例,不斷優化人民陪審員隊伍結構。各地普遍規定了選任普通群眾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最低比例,注重推薦來自基層的群眾代表參加陪審工作,確保人民陪審員的來源有效涵蓋不同社會群體,更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