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3日電(記者 王希、劉錚)記者從國家統計局13日組織召開的專家研討會上了解到,國家統計局目前正在加快國家資産負債表的編制工作。
國家資産負債表綜合反映一個國家資産總量、資産結構、負債總量、負債結構以及資産與負債的關係,同時還分別反映國內主要經濟主體(非金融企業、金融機構、政府、居民等)的資産與負債狀況。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編制全國和地方資産負債表的要求。
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許憲春在研討會上表示,編制國家資産負債表是全面了解我國資産負債的總量與結構、研究資産負債部門分佈與變化的重要依據,為我國“摸清家底”提供參考,對宏觀管理十分重要。
與會專家普遍表示,國家資産負債表是研究國家債務風險的主要工具之一。通過對資産負債表中的負債項目的深入研究,可以分析和判斷國家經濟總體和不同經濟主體的債務風險情況,特別是對防範主權債務風險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編制國家資産負債表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在確定部門分類、資産範圍等方面仍存在很多難題有待突破。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核算司有關負責人説,從技術層面看,編制國家資産負債表主要存在兩大難題:一是需要蒐集全面、可靠的各項資産和負債基礎資料;二是對各項歷史形成的資産和負債按當期市場價格進行重估價。
據了解,目前世界範圍內只有美國、加拿大等部分發達國家編制併發布了國家資産負債表。這位負責人表示,我國的國家資産負債表編制工作要在實踐中逐步完善,需要解決資料來源和編制方法等難題,也需要借鑒發達國家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