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余曉潔 傅雙琪)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8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環資委關於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對於全國人大代表們提出的關於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議案,全國人大環資委表示,已開展立法前期調研,將在法律起草過程中認真研究採納代表們意見建議,並根據立法規劃的要求完成提請審議任務。
金華等130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關於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議案4件。議案認為,野生動物保護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建議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擴大野生動物保護範圍,禁止虐待、食用野生動物,完善野生動物致害賠償制度,增加處罰條款,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理力度。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將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2013年立法工作計劃,由全國人大環資委牽頭起草。
報告説,隨著生態保護的不斷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得到了更多的重視,但面臨的形勢仍然嚴峻。我國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是1988年審議通過的,一些制度和規定不能適應野生動物保護的客觀需要,應當通過修改法律加以完善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