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記者 何宗渝)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在16日舉行的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研討會上説,截至2013年底,中央企業全系統有2560戶建立了總法律顧問制度,集團和重要子企業總法律顧問專職率分別達到64%和50%;中央企業全系統法律顧問達到1.8萬人,持證上崗率接近60%。
黃淑和説,中央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機制進一步健全,對中央企業保增長、促改革、調結構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保障作用,中央企業集團及重要子企業規章制度、重要決策、經濟合同的法律審核率分別達到96.7%、98.1%和98.6%。
黃淑和強調,中央企業要立足“五個適應”,深化企業法制工作:一是適應市場化、國際化不斷發展的新形勢,進一步增強企業領導的法治思維;二是適應加快股權多元化改革的新挑戰,進一步強化中央企業的法律治理;三是適應國有資本運作不斷加強的新趨勢,進一步完善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機制;四是適應不斷深化企業內部改革的新要求,進一步推動企業配套制度建設;五是適應打造世界一流企業的新需要,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法律顧問隊伍建設。
2005年起,國資委按照“建立機制、發揮作用、完善提高”的總體思路,連續在中央企業實施了法制工作三個“三年目標”,推動中央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建立健全總法律顧問制度和法律風險防範機制,加快提高法律顧問隊伍素質和依法治企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