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6日電(記 者吳晶)根據教育部26日公佈的關於推進學校藝術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家將從2015年開始對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進行藝術素質測評,相關結果記入學生成長檔案,作為綜合評價學生發展狀況的內容之一以及學生中考和高考錄取的參考依據。
根據這項文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確保藝術課程課時總量不低於國家課程方案規定佔總課時9%的下限,鼓勵有條件的學校按總課時的11%開設藝術課程,初中階段藝術課程課時不低於義務教育階段藝術課程總課時的20%。普通高中按保證藝術類必修課程的6個學分。中等職業學校要將藝術課程納入公共基礎必修課,保證72學時。普通高校要面向全體學生開設公共藝術課程,並納入學分管理。
意見要求,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要以藝術課程開課率、課外藝術活動的學生參與度、藝術教師隊伍建設、學生藝術素質為重點開展自評,自評結果應通過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高等學校要把藝術教育納入學校教學質量年度報告。2014年開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部屬高等學校要向教育部提交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
長期以來,我國藝術教育往往過於強調藝術的認識功能與道德教育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藝術修養的長期積澱。針對此,《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加強美育,培養學生良好的審美情趣和人文素養。